
各非居民用水户:
依据《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珠海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珠水〔2021〕47号zbgs-2021-28)等法规、文件,根据各非居民用水大户前三年用水量,结合用水定额,我局确定了各用水户2021年用水计划,现予下达。就其中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用水计划是依据各用水户2018、2019、2020年三年的用水量及用水增长率等情况加权平均确定或用水定额确定。
二、2021年下达用水计划范围为年用水量在1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
三、对用水量超出用水计划的用户,我局将依照《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对超出用水计划的水量征收加价水费,超出用水计划50%以内的按照1.5倍标准水价征收水费,超出用水计划50%以上的按照2倍标准水价征收水费。超计划加价水费委托珠海市供水有限公司代征。
四、依据《珠海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珠水〔2021〕47号zbgs-2021-28),对确有充分依据需要调整用水计划的用水户,可以通过https://sswj.zhuhai.gov.cn:5443/login网站按照我局分配的系统账号(用户名和密码在年度用水计划下达表内)进入珠海市节约用水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和调整,或者从珠海市水务局门户网(http://sswj.zhuhai.gov.cn)下载《珠海市年用水计划(调整)申请表》,并持有效证明文件和相关佐证资料,在2021年12月31日前到珠海市节水办(我局供水水保科)办理用水计划调整手续。用水计划调整手续也可以通过电子邮箱、快递、传真等多种方式办理。未在指定时间内办理用水计划调整手续的,视为不需要调整2021年用水计划。
五、我局将对用水人数相对固定的单位依据用水定额下达用水计划,请学校、宾馆、医院等单位向我局提供在校学生数、教职员工数、医院床位数、宾馆床位数等相关材料(如设计文件,相关部门批件等),材料可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送达。
六、对我市用水计划管理工作有合理化建议的,可通过多种方式向节水办反映,我局将积极采纳。
七、有关节水法律法规和文件请登录珠海市水务局门户网站(http://sswj.zhuhai.gov.cn/)查阅。
八、咨询人员联络方式:
黄工:2616827,聂工、蔡工:2263756、2262120
传真:2616827
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镜山路79号410室
工作邮箱:swjgsk@zhuhai.gov.cn
节水工作qq群:群号690486994,申请入群请写明公司名称及个人实名。
附件:非居民用水大户计划用水调整表
珠海市水务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