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众所周知,珠海地处珠江出海口,受咸潮影响较大,请问在居民用水保障方面存在哪些挑战?我市打算如何解决?
目前,我市已构建“江水为主、库水为辅,江库联动、库库联通,江水补库、库水调咸”的供水格局,有效应对咸潮上溯对我市供水安全构成的威胁,为澳门珠海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资源要素保障,在全省最严格水资源考核中连续7年获评优秀。
为破解珠海日益严重的“水源单一”“水质性缺水”和“工程性缺水”问题,按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水务局立足本地水库挖潜增效及河库连通,提升我市水资源保障能力和应急备用水平,加紧实施澳门珠海水资源保障工程,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竹银水库二期、白泥坑水库和扩建乾务水库,新增库容约1亿立方米;配套扩建泵站3座,新增取水能力530万立方米/日,增加管网55.3公里,工程投资约128亿元,工程建成后可将澳门、珠海应急供水保障能力提升至60天以上,为澳门珠海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战略保障支撑。
2.我是住在香山湖附近的居民,看到碧道标识牌介绍得知香山湖是我市碧道之一,做得挺不错的,想问问还有没有其他比较有特色的碧道推荐给市民?
我市统筹山、水、海、岛、湾等资源,串珠成链、连线成网,累计建成碧道242公里,高质量建设了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纷呈的碧道项目,香山湖入选全省十大浪漫碧道,与金湖同时纳入“广东省露营亲水地图”,获评五星级人气露营亲水地,黄杨河入选全省“最生态碧道”,前山河入选“广东省十大美丽河湖”,成功打造珠海亮丽的水生态名片,为市民出游出行增添了好去处。
我市将有关碧道进行了主题分类,其中情侣浪漫碧道包括东澳岛碧道、香山湖碧道、野狸岛碧道;亲子露营碧道包括香山湖碧道、金湖碧道、马骝洲水道碧道;大众文体碧道包括黄杨河碧道、三灶湾海堤碧道、平塘涌碧道。广大市民可以在假期约上爱人、家人和朋友,一起来美丽的珠海碧道徒步观景、露营玩乐!
3.请问可以在珠海河道申请采砂吗?
关于河道采砂问题,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河道采砂由地级以上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级许可并颁发许可证。根据《广东省主要河道采砂规划》《珠海市河道采砂规划》,珠海市辖区内河道在规划期内,即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全部设置为禁采区,不得开采河砂。感谢您对我市河道保护工作的支持!
4.有时我家放出来的水呈乳白色,但静置片刻后即澄清,这水能用吗?
这种现象一般发生在停水后,因停水后再通水会产生气泡,气泡的紧密排列使自来水呈乳白色,只需在容器中静置一至两分钟,随着气泡消失,水自然会变清。这种情况下水质是安全的,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请放心使用。如果市民家里出现水质问题,可拨打供水热线电话8899110反映,供水公司会尽快安排跟进处理。
5.如怀疑水表不准,请问怎么处理?
市民如怀疑水表不准,建议先检查水表后管道弯头阀门、水龙头和马桶等是否有漏水现象;如无漏水,可拨打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8899110或前往营业窗口反映情况,供水公司将预约派人上门处理。根据《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用户可向有资质的检定机构申请水表检定。检定期间,由供水公司更换检定合格的临时水表供用户使用。检定结果如果是合格的,用户承担检定费用;不合格的,供水公司承担检定费用,并按水表快慢比例追收或退还在发生争议前最近一个抄表周期(一般为2个月)的水费。
6.请问珠海城市水浸点整治情况如何?
近年来,市水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内涝治理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科学统筹和系统谋划,树立“存量内涝点做减法”“增量内涝点动态清零”的工作思路,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原则,通过“点与片”“近期与远期”“治理与城市建设”“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四个相统一的组合拳,深入推进2023年城市内涝点整治任务,截至目前,本年度内计划整治的19处城市内涝点已完成13处。在今年历经多次强降雨的情况下,我市未出现新增城市内涝点。
我市的主要工作做法是: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内涝治理工作,专门成立市城市内涝治理工作专班,高位推动城市内涝治理工作。同时,各区还分别明确区政府、区排水主管部门和镇三级责任人责任及分工,并通过媒体网站予以公示,全面接受社会民众的监督。
二是坚持规划先行,强化统筹指导。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加强城市内涝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市水务局先后编制印发《珠海市排水(雨水)及防涝综合规划(2020-2035年)》《珠海市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珠海市内涝点“一点一策”整治方案》,加强对全市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规划和统筹力度。
三是聚焦目标任务,全力推进整治。各区政府深化属地责任和使命担当,始终树牢系统治理思维,坚持动态清零销号,严格按照整治任务时间节点,强化统筹协调,及时优化和调整治理方案,全力确保整治任务高效推进和按时完工。
四是部门通力合作,强化应急联动。我市建立由市三防指挥部统筹指挥,市应急、水务、交通、交警、气象等部门横向协调及属地区、镇街纵向联动的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城内内涝应急管理工作制度,搭建了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关联单位信息互通共享,实现了积水风险的快速响应和高效处置。
五是加大督导检查,强化巡查管养。市水务局根据各区整治任务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和会商调度,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把关,及时协助内涝点整治过程中的难点、重点问题破解和处置,切实为内涝点整治工作“把脉纠偏”。管网运维单位按照定期养护维修计划,强化平时常态化管网和排水设施的巡查、检修、养护等具体工作,特别针对汛期和强降雨前期等时间节点,加大加密巡线巡查,提前清理排洪渠、管网、雨水篦等排水设施,确保排水畅通。
7.请问今年珠海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目前取得的进展或成效有哪些?
今年以来,我市把高质量抓好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工作重点,继续大力开展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推进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相关工作。一是持续完善污水管网,确保污水收集到位。2023年,我市计划新建改建污水管网170公里,截至9月底已完成163公里,目标完成进度为96%。二是开展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莲洲镇永利大沙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进度为95%,北区水质净化厂二期计划年底前动工建设,上冲水质净化厂已于今年7月开工建设。三是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提高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富山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已完成形象进度92%,其余水质净化厂均已完成提标改造。四是做好市政排水设施管理养护,提高管养水平。我市市政排水设施由珠海供排水管网有限公司组建专业团队进行管理养护,定时巡查、疏通、养护、维修污水管网、泵站等排水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水收集到位。
我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成效显著。2023年1-9月,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bod5平均浓度达到88.8毫克/升,同比增长4.3%。污水处理水量达到2.67亿吨,同比增长4%。
接下来,市水务局将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为基础、提高污水处理效能为目标,大力开展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做好设施管理养护,继续做好我市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助力我市水生态环境再上新台阶。
8.2023年进入汛期以来,市水务局开展了哪些防汛工作?
汛期以来,市水务局主要在四个方面开展防汛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汛前检查。2023年1月3日印发《珠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水务行业汛前防汛安全检查的通知》,全市水务部门在建水利工程、在管水务设施进行了全覆盖大检查。各责任单位对每宗安全隐患建立台账,逐一制定工程处理方案,并组织开展隐患消除工作,针对不能马上进行整改的隐患点,各责任单位已落实应急预案,逐一制定整改措施,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并落实有效防控措施,确保今年度汛安全。
二是全面落实防汛责任。为全面压实防汛责任,实现不挂“空挡”、不留“死角”,市水务局已重新核定水库、堤围、水闸“三个责任人”和内涝整治责任人名单共632人次,并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完善部门应急预案和指挥体系。修订《珠海市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成立了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编制《珠海市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围绕“指挥调度、预报预警、预演预案、抢险保障”四大体系,从组织、责任、预案、措施、队伍、物资等方面加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全市36个水管单位均已完成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标准化建设,建立了市级44名防汛抢险专家库,组建施工、设计、监理、造价、勘探等18支水务抢险救灾队伍库,防灾减灾能力持续提升。
四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推进开展了水旱灾害指挥系统二期建设,将水旱灾害防御日常与应急工作有机结合,接入及新建1274个感知设备,各类监测要素基本覆盖全市水利设施,能够实现对重点点位多源数据信息采集、传输和综合分析,方便各部门及时掌握雨情、水位、水情等信息,强化灾情预警、处置和分析能力,为我市水旱灾害防御提供科学、合理的信息化决策支撑。
9.我是一名家住香洲的钓鱼爱好者,大镜山水库的风景很美,环境也好,真是每个钓鱼爱好者向往的地方。但我前段时间过去钓鱼,里面的工作人员将我劝离,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好的一个水库就是不让我们进去钓鱼呢?进去钓鱼又会对我们水库造成什么危害呢?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水库管护人员工作的配合,您听从劝告自行移步离开水库管理范围的这几小步,却是推动我们珠海水务高质量发展的一大步。大镜山水库作为珠海唯一一宗防洪重点中型水库,同时也是珠海城区主要的饮用水水源地。无论是城区防洪、水源地保护还是从高质量的供水民生出发,大镜山水库在珠海人民心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其实我们采取劝离措施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出于对您人身安全考虑:第一是在大镜山水库库区有毒蛇、毒蜘蛛、野猪等野生物种,尤其喜欢在水陆结合的地方栖息;第二是库区山路由于年代久远,山中径流繁多,地质条件情况复杂,如遇大雨天气很容易出现大水冲刷和山体滑坡,行走山路时很容易跌倒;第三是整个大镜山水库库区陆域有50%的面积无手机信号覆盖,如果此刻您遇到突发情况或者您家人有急事找您,往往只能焦急无助。
另外,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行为是会受到处罚的:一、擅自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从事旅游、游泳、垂钓、洗涤以及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二、拆除、覆盖、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水库管理范围界桩,破坏隔离防护设施或者监控设备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妨碍执法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这些具体法律规定,无论是破坏水库围网进入库区还是在库区钓鱼,都是违法行为。当然处罚不是目的,还是希望您能够知法懂法,为保护全市人民的水源,为我们珠海水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作一份贡献。
10.想要在河道滩地上临时堆放一些物品属于违法吗?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规定如下:
第四十四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临时设施或者堆放物品的,应当服从防洪、临时占用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确需继续占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临时占用期满,建设单位或者实际占用人应当拆除临时设施,清除堆放物品,恢复原状。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单位和个人承担,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施的;(二)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而开工建设的;(三)未经批准或者未办理延期手续建设临时设施、堆放物品以及临时占用期满后不恢复原状的。
11.市民家中购置了净水器是否就能有效改善水质?市售的净水器(饮水机)是否有效?
市售的净水器一般分为下列几种:一般过滤、活性炭过滤、反渗透、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过滤是利用如pp棉等滤材将水中含有的固体杂质去除;活性炭过滤主要目的是除去水中溶解的有机物和余氯;反渗透则可除去各类杂质,制造电导率较低的水;离子交换树脂则可除去微量离子(阴阳离子)。在使用这些净水器时必须注意细菌滋生问题,因为净水器长时间使用后,滤芯上富集了大量的杂质,在珠海这样的高温高湿气候条件下,很容易导致细菌滋生,影响水质安全,因此净水器必须定期清洗、更换滤芯。在正确使用、定期维护净水器的前提下,净水器出水会比处理前减少溶解性离子。由于自来水中存在的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浓度限值的离子本身对人体无害,且饮用水并非越纯净就越健康,因此购置净水器并非改善水质的必要条件。
12.水库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泄水或泄洪?
为了保障水库大坝的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在汛期,水库不得擅自在汛期限制水位以上蓄水”。汛限水位是水库在汛期允许兴利蓄水的上限水位,当水库水位接近或超过汛限水位,且预报上游来水仍在上涨时,水库需排泄水或泄洪,使水库水位尽快回落到汛限水位以下。通过及时科学调度,将水库泄水量合理控制在下游河流的过流能力范围之内,既能保障水库大坝安全,又能避免对下游居民生命财产产生威胁。我们在遇到水库泄水或泄洪时,不要慌张,远离行洪渠道,保障自身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