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经研究,决定对珠海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进行更新。现就推荐入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须取得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1年以上。
二、入库专家人选
(一)除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行业紧缺人才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专业技术人才拟入库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填写《珠海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双面打印),附身份证复印件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目前已入库的专家,此次进行重新遴选。因调离、退休等情况已不符合入库条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能正常履行相应职责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后调出评委会专家库。
(三)推荐单位将本单位拟入库专家统一汇总报送(附件2)。经遴选等有关规定程序后,拟入库专家名单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专家库名单不对外公布。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评委会专家库入库专家的推荐工作,于2025年11月15日前,将纸质版推荐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珠海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到评委会办公室邮箱。
联 系 人:张玲
联系电话:0756-8675591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建业三路2号209室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附件:1.珠海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表
2.珠海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入库专家汇总表
珠海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