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有关公示条款规定,经珠海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和评后审查,对以下评审拟通过人员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请公示人员所在单位填写《评后公示表》(附件2),盖上单位公章后张贴于单位公告栏等显著位置,做好公示意见的收集、整理和核实工作。待公示结束后,于2025年5月30日17:00前,将填写的《公示情况反馈表》(附件3)原件报送至评委会办公室。
若对公示人员取得职称有异议的,请书面向珠海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以及在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反映的,一律不予受理。
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756-8675591;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建业三路2号市水利技术中心209室;邮政编码:519015。
附件:1.珠海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4年度中级、初级职称资格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
2.单位公示张贴表格式
3.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反馈表
珠海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5年5月19日
附件1
2024年度珠海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初级职称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
2024年度珠海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初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
附件2
珠海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级职称
评审委员会2024年度职称资格评审
(认定)通过人员评后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对本单位今年申报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并经评审(认定)通过的×××等人员(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月×日至×月×日(5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电话或书面向本单位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得用电脑打印),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不予受理。
本单位受理情况反映的电话及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单位落款盖章)
2025年 月 日
附件2-1
珠海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级职称
评审委员会2024年度职称资格评审
(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附件3
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反馈表
备注:1.待公示结束后,于 2025年5月30日 17:00前,将此表格原件报送至评委会办公室;2.评审通过人员如有多名,可附页,注明见附页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