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7119-2018)标准要求,经企业申请,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长兴材料工业(广东)有限公司等7家节水型企业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核,符合验收条件,经专家评定达到《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7119—2018)标准要求。根据验收组评审意见,同意长兴材料工业(广东)有限公司、珠海辰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华大浩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珠海金发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珠海万通特种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珠海怡达化学有限公司、长兴特殊材料(珠海)有限公司通过市级节水型企业验收。
珠海市水务局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