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调整后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珠海市水务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珠海市水务局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
珠海市水务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决策名称
承办部门
备注
1
珠海市水经济发展规划
河湖管理科
规划
2
珠海市水网建设规划
水资源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