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珠海市水务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局党组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承办部门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抓紧推进落实,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在出台前向局党组请示报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珠海市水务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珠海市水务局
2024年7月3日
珠海市水务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名称
承办部门
备注
1
珠海市水经济发展规划
河湖科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