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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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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水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举办专题讲座,对全局领导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培训。注重学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珠海经济特区排水管理条例等专题培训。全年共落实“第一议题”24个,开展中心组学习13次。

  二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珠海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珠海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为主线,紧紧围绕水务中心工作,扎扎实实把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落地落细落实,印发《珠海市水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开展“强基础、补短板”专项行动,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进行部署安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注重在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结合3·22世界水日等重要节点开展行业普法工作,多层次、多领域、多方位开展了民法典、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法治宣传进社区、国家宪法日等9个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二)切实转变优化并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行审批服务便民化。将提升行政效能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行“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预约办”“全城通办”。依申请办理事项(45项)网上可办率、全流程网办率和网上受理率均为100%,行政许可(16项)时限压减率为94.31%,一窗受理率、预约办理率、零跑动事项占比达到100%,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占比达到100%,政务服务好评率100%。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制,依托珠海市工程建设项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在全市开展洪水影响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试点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实现“拿地即开工”,已完成洪水影响评估2个,水资源论证评估4个。

  二是强化政务数据共享,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以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常态化监测和国家、省第三方评估为契机,不断推动我局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和政务服务能力水平持续提升。2021年以来,我局自建信息系统登记率和数据资源登记率达到100%;政务服务办件量32,质检通过率和事项覆盖率达到100%;“互联网+监管”监管数据量148,准确率和覆盖率达到100%;电子证照签发率和电子证照应用率达到100%。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水务重点领域立法。严格执行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珠海经济特区排水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前山河流域管理条例》《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已在年内公布实施;高质高效完成《珠海经济特区供水用水条例》的立法调研。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清理失效部门规范性文件8部、废止1部;完成招标投标领域、涉及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性文件清理。新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全年共起草部门规范性文件6部,其中4部已印发实施。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落实决策机制。编制和发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6个重大规划通过听证程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全年召开党组会议55次,局务会议15次,凡属“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均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充分酝酿、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并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局政策法规科、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共同组成合法性审查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防范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问题、保障依法行政的作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决定、重要请示报告事项等未经合法性审核不得提交集体决策。全年审查规范性文件6部,水事违法案件11宗,合同90余件,对至少155个事项提出法律意见。

  三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珠海市水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明确审查标准、内容、分工、程序等内容。全年审查政策措施20宗,相关文件均不具有排除或限制竞争效果;组织开展招标投标领域政策措施自查,共审查招标文件24份,检查发现问题4宗,已全部落实整改。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事秩序持续向好

  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印发珠海市水务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珠海市水务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梳理涉水监管事项31项,编制检查实施清单37项,对企业和个人开展50批次随机抽查并在局门户网站、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互联网 监管”平台予以公开。

  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清漂”常态化规范化,落实河湖岸线强监管要求,加强新增河湖“四乱”问题的排查力度,通过人工现场巡查、卫星遥感、暗访、媒体曝光、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发现违法占用河道管理范围12宗,已核查处理;全市清理河流长度1050千米,清理水面漂浮物1.40万吨。开展了打击“蚂蚁搬家”式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堤防专项治理等集中整治行动,截至11月底,全市水政执法人员共开展巡查检查511次,其中联合执法检查94次,突击检查111次,例行检查306次,出动执法人员177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32辆次,出动执法船183船次,巡查河道长度约13385公里,检查涉砂船只105艘,立案查处38宗,共计罚款167万元。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出台《珠海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珠海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珠海市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印发行政检查标准化文本,严格“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案卷管理。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共7宗,通报检查发现的问题,以评查促整改。

  (六)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

  一是做好信访投诉举报工作。制定《珠海市水务局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制度》,局领导公开接访20次,督导调研信访突出问题4次。开展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化解,集中排查水资源开发利用、防洪排涝、涉河涉堤建设等方面水事纠纷。全年共办理各级转办、来信来访等信访事项5宗,处理12345、数字城管、文明随手拍等平台的投诉咨询建议工单共计108宗,所有工单办件满意度为100%。未发生重复信访、信访积案和初信初访所交办疑难信访问题。

  二是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全年涉行政复议案件1宗,经审理,我局依法履职,驳回申请人复议申请。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局涉及的2宗行政诉讼案件均由负责人出庭应诉,与行政相对人平等交流沟通,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完成门户网站改版,协助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前山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专题新闻发布会。梳理发布《珠海市水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版)》,准确、及时发布我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以及人事、党建、政策法规、业务等权威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50条。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宗,100%按时完成答复。

  二是优质高效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制定《珠海市水务局做好2021年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组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3件,落实与代表委员沟通协调机制、保证办理时效、规范答复格式、及时公开结果,确保认真规范办理。在人大代表满意度调查中全部获得“满意”的评价。

  三是强化内部审计。出台《珠海市水务局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对局属市供水和排水治污中心开展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随着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入,我局具备法制审核资格的人才匮乏,难以满足当前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全市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斗门区除外)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脱节,水行政执法未完全实现分级管理,执法重心未向基层下移,不利于提高行业监管效率。

  三、2021年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情况

  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局党组坚持“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法治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找准职责,精准发力,扎实推进水务行业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我局治政府建设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良好工作局面进一步巩固。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推进审批服务高效化、便民化,强化信用监管,优化供排水管线迁改事前事中事后环节。

  (二)做好《珠海经济特区供水用水条例》立法规划,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立改废释”。

  (三)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注重发挥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的事前防范作用,从源头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性。增强各部门法制人员配备,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制人员专业优势,把好合法性审查关口。

  (四)持续强化水政执法力度,坚持不懈地推动落实执法力量下沉工作,强化信息化在执法工作中的应用,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五)自觉接受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高质量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建立健全内审工作制度。大力推进“两法衔接”、公益诉讼机制贯彻实施,做好我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六)加强普法和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创新普法方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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