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珠海经济特区排水管理条例》《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珠海市主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我市主城区水质净化厂累计处理污水2.03亿立方米,处理处置污泥11.50万吨(含水率80%);我市主城区污水处理费上缴市财政专户254625568.87元,全部用于支付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服务费、污泥处理处置、管网及泵站运行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特此公示。
珠海市水务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