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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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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排水(雨水)及防涝综合规划(2020-2035)》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保障公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根据《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珠海市水务局于2021年9月27日下午在局六楼会议室举行了《珠海市排水(雨水)及防涝综合规划(2020-2035)》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一)准备情况

  2021年9月8日,珠海市水务局在珠海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发布了《珠海市水务局关于召开<珠海市排水(雨水)及防涝综合规划(2020-2035)>听证会的公告》,公告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参加人和听证旁听人的名额、产生方式以及报名条件等相关内容。

  2021年9月18日,珠海市水务局在珠海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发布了《珠海市水务局关于公布<珠海市排水(雨水)及防涝综合规划(2020-2035)>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的公告》,公布了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记录人以及听证参加人名单等事项。同时采取电话、邮件等形式,将听证会通知以及有关材料送达听证参加人。

  (二)听证会召开

  2021年9月27日下午14:30,听证会在珠海市水务局六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应到听证参加人12人,实到11人。其中,涉水企业代表3名、市民代表1名,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各1名,专家代表1名、相关政府部门代表4名。另有旁听代表5名。符合《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规定,会议如期举行。

  本次听证会主持人为珠海市水务局政策法规科赵建锋同志,出席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参加人有:市人大代表袁世俊先生;政协委员代表付明先生;专家代表张渊女士;市民代表邓志刚先生;涉水企业代表赵颉先生、陆瑞榴先生、童立先生;政府部门代表区致葳先生、曾佩杰先生、刘家辉先生、韦顺容女士。听证陈述人为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曾娇娇同志,听证记录人姚清女士担任。

  听证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听证记录人核实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到场情况。

  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布听证会纪律,听证事由以及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和听证记录人名单。

  3.听证陈述人陈述听证事项相关内容、依据和有关背景。

  4.听证参加人对听证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或者陈述另行提出的决策草案建议的内容、依据和理由。

  5.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的质询、意见、建议以及另行提出的决策草案作出解释和说明。

  6.听证参加人作最后陈述。

  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8.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和听证记录人在听证笔录上签名确认。

  二、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根据本次听证会设置听证参加人共12名,其中涉水企业听证参加人3名,市民听证参加人1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专家听证参加人共1名,政府部门听证参加人共5名(横琴新区生态环境和建设局、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斗门区水务局、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表各1名)。另外,旁听代表共5人。

  截止9月15日,涉水企业报名人数3人;市民报名人数1人;单位推荐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代表共7人,邀请的专家代表1人,最终确定听证参加人共12人,旁听代表5人。相关利害关系人代表3人,为涉水企业代表。符合《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

  听证参加人名单于2021年9月18日在珠海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公示。

  三、听证会各方主要意见或建议及其依据理由

  11位听证参加人,全部作了现场发言,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从不同角度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部分内容提出了疑问,现归纳如下:

  (一)对规划的疑问

  1.进一步复核排涝标准和雨水管渠标准,标准是否选取过高。

  2.各类设施用地权属可能难以协调,建议深入分析。

  3.进一步复核现状和规划设施。

  (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议深入完善和明晰本规划覆盖区域,即与农村水利规划的边界,避免出现两规划皆不覆盖区域。

  2.建议考虑超标暴雨和洪水发生时,在规划层次提出考虑设置地表行泄通道,针对不能发生水浸的淹没区,在淹没区土地开发时提出规划管控限制要求。

  3.核实补充有关造贝旧村、造福路片区排洪的现状和规划改造内容,补充前山河河堤达标要求;

  4.结合水旱灾害普查成果,进一步优化内涝防治工程方案。

  5.建议对接前山河二期及凤凰河周边整治工程,规划中落实相关建设项目。

  6.建议就跨界分洪的现状制约问题,能否研究提出珠海自身可实施的金凤渠导流分洪出路方案。

  四、听证会各方意见的分析及处理建议

  听证代表对《珠海市排水(雨水)及防涝综合规划(2020-2035)》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规划》科学严谨、目标清晰、任务明确、符合实际。

  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珠海市水务局会同《规划》编制单位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了认真研究,对多数意见和建议予以吸收采纳,将进一步完善《规划》。听证意见的处理情况如下:

  (一)对规划的疑问的处理情况

  1.进一步复核排涝标准和雨水管渠标准,标准是否选取过高

  回应:《粤港澳大湾区水安全保障规划》中提出珠海及其他市域排涝标准达到30年一遇以上,依据《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珠海2035年规划人口500万人,属特大城市,规范要求的排涝标准为50-100年一遇设计重现期。雨水管渠标准为3-5年一遇,考虑到珠海未来发展定位较高,本次对标广深合理确定规划标准。

  2.各类设施用地权属可能难以协调,建议深入分析

  回应:本次规划结合历来相关排涝设施落地难的问题,专门编制了设施空间管制规划章节,对本次规划新增的排涝设施一一进行用地核查,结合用地情况合理规划,同步与各分区国土空间编制组协调相关设施用地。

  3.进一步复核现状和规划设施

  回应:将做进一步复核。

  (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处理情况

  1.建议深入完善和明晰本规划覆盖区域,即与农村水利规划的边界,避免出现两规划皆不覆盖区域。

  采纳。将对本规划范围进行进一步明确,同时,本规划虽主要针对城市建设区域,但为了考虑排水系统性,已衔接农村水利规划相关排水防涝成果,并协同城市及乡村合理拟定相关排水防涝设施规划,将城市和乡村协同考虑并系统优化。

  2.建议考虑超标暴雨和洪水发生时,在规划层次提出考虑设置地表行泄通道,针对不能发生水浸的淹没区,在淹没区土地开发时提出规划管控限制要求。

  采纳。将补充完善超标行泄通道的设置要求和规划管控限制要求。

  3.核实补充有关造贝旧村、造福路片区排洪的现状和规划改造内容,补充前山河河堤达标要求。

  采纳。将进一步补充造贝旧村和造福路片区现状和规划内容,并补充前山河河堤升级达标要求。

  4.结合水旱灾害普查成果,进一步优化内涝防治工程方案。

  采纳。已与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科进一步对接,目前全市正在开展水旱灾害普查,拟明年出成果,本规划会持续跟进和对接。

  5.建议对接前山河二期及凤凰河周边整治工程,规划中落实相关建设项目。

  部分采纳。因本规划层级为全市域远期总体规划,与具体近期整治方案及工程表达深度不一,本次将与本规划层级相关的永久性工程进一步衔接,对于较细或临时工程等不属于本规划层级的无法全纳入规划内容。

  6.建议就跨界分洪的现状制约问题,能否研究提出珠海自身可实施的金凤渠导流分洪出路方案。

  采纳。关于跨界分洪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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