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市水务局编制完成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内容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问题,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和运行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在全面推进基础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着重围绕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水务工程质量监管、水务行政执法监管、财政预决算、全面推进河长制等水务领域重要事项内容,实现全过程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文件要求,参照《广东省水利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版)》,不断完善市水务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动态更新调整,主动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2025年市水务局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649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发布758条信息,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发布711条信息,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180条信息。2025年,市水务局门户网站访问量568913次,“珠海水务”微信公众号订阅量17894个。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粤办函〔2020〕42号)的相关要求,市水务局印发了《珠海市水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文本格式,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文件进行全过程备案,规范答复申请人提出公开申请。2025年市水务局通过门户网站、线下渠道共收到11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时依规办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
2025年,市水务局根据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按时规范答复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
市水务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相关制度,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质量,加强政府信息保密管理,严格控制敏感信息泄露,保障政府信息安全。
(五)平台建设
一是聚焦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成效亮点,积极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各级媒体推送宣传信息,其中,在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共计刊发报道8篇,宣传我市对澳供水、防御台风“桦加沙”、珠澳联动整治鸭涌河相关成效;在全国节水办网站刊发稿件2篇,在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等省级媒体刊发稿件29篇;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厅公众号刊发稿件91篇;珠海水务保障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成效得到当地媒体报道;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民生在线”互动交流等多种形式,通报水安全保障大湾区澳珠极点建设、供水保障、高质量碧道建设、依法治水管水等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观海融媒、珠海电视台等市属媒体刊发稿件27篇,广泛宣传我市水务高质量发展情况,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二是“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珠海系列宣传活动被评为珠海市“五个一批”年度网络正能量主题活动并获得公开展播。三是定期制作发布水务“他山之石”特刊,定期推介水务前沿技术和科普知识,助推水务高质量发展。四是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对市水务局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重点工作及时发布权威解读,用好图解等方式提升政策解读直观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府公信力。
(六)监督保障
为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市水务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人员变动适时调整,定期开展日常巡检和监测,及时整改发现问题,持续提升用户体验,确保网络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线上宣传内容仍不够丰富,水务治理成效、惠民政策等重点领域的宣传力度仍待提升;二是在网站内容更新的及时性不足,存在已废止或失效的政策文件未及时标注,存在失效的网页链接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水务发展重点任务和公众关注热点,深入挖掘水务工作亮点,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及时;学习借鉴信息公开先进经验,完善门户网站栏目,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对局门户网站的日常监测维护,确保网站内容准确、链接有效、运行稳定,努力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