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市水务局编制完成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珠海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运行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水务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在全面推进基础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着重围绕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水务工程质量监管、水务行政执法监管、财政预决算、全面推进河长制等涉水领域重要事项内容的全过程公开。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文件要求,参照广东省水利厅印发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版)的框架和内容,市水务局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时性,为市民、企业、科研机构及媒体及时提供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新闻动态等信息。2024年市水务局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605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发布747条信息,信息公开目录发布712条信息,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146条信息。2024年度,我局门户网站访问量1366966次;“珠海水务”微信公众号订阅量16691个。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粤办函〔2020〕42号)的相关要求,市水务局印发并执行《珠海市水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文件进行全过程备案,规范答复申请人提出公开申请。2024年市水务局(门户网站、线下)共收到12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100%按时依规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
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市水务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相关制度,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确保信息质量,加强对政府信息的保密管理,严格控制敏感信息泄露,保障政府信息的安全。
(五)平台建设
本年度,市水务局对政府网站及信息质量进行了优化和升级,提升了网站的用户体验,优化了网站的结构和布局,使信息更加清晰、易找,借助开普云平台对网站发布内容进行校核查错,确保信息表达规范、准确,增加视频、图片等多媒体元素,使信息更加生动、形象,同时也加强了网站的安全防护,确保网站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安全。
(六)监督保障
市水务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适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及时完成。定期对网站进行巡查和检测,针对发现的问题或薄弱环节,及时整改,日常做好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网站内容保障能力仍需提升,网站个别历史信息存在错别字、对外链接有时存在打不开的问题。二是政策解读等不够丰富,短视频、图文等解读产品的生产能力需进一步增强。下一步将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日常运维监测,提升内容质量,深入挖掘工作亮点,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